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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更新】夜店殺警案 主嫌等3人遭聲押禁見
9/15/2014 12:49:00 PM
台北市信義計畫區夜店殺警案,主嫌曾威豪與其女友劉芯彤等人,經檢警一整天的偵訊後,北檢近12時,以曾威豪、劉芯彤與蕭叡鴻三人,涉犯殺人重罪、且有逃亡、串證滅證之虞,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三人,其餘十二名共犯各以五到十萬元不等交保。(呂志明、劉志原/台北報導)
日AV業者祭出2億元 誘美女科學家下海
9/15/2014 11:03:00 AM
日本美女研究人員小保方晴子日前被踢爆「新型萬能細胞STAP論文」造假,聲譽掃地外,其上司還於上月自殺身亡。日前她在記者會上穿著保守,但網友仍目測有F罩杯。日本媒體報導,已有出版社開出1億日幣價碼,希望她脫衣拍寫真,甚至有AV業者祭出2億元日幣邀她「下海」。
根據日本八卦雜誌《週刊實話》報導,多家出版社開出1億日幣邀她拍攝裸體寫真集,還說「若做不出STAP細胞,以脫謝罪也很合理」。還有AV業者表示,若以研究贊助者身分簽約,也就是以「現役女科學家」身分下海拍AV,可能拿到2億元酬勞。(任羿馨/綜合報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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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感內衣買檳榔 完敗美腿西施
9/15/2014 11:06:00 AM
檳榔西施給人印象往往是穿著清涼火辣招攬男性顧客,沒想到竟然出現一名顧客竟然完敗西施!
網友里昂在臉書分享一段檳榔攤監視器畫面,影片中上門光顧的客人,竟然只穿著性感內衣褲,還穿上吊帶絲襪,爆表的性感指數,讓在場的西施也只能自嘆弗如。但顧客如此大膽的穿著,也讓西施忍不住頻頻笑場。
有網友看完後說道,「檳榔西施穿的太保守了,客人(來)跟她比辣」,如此豐腴的身材,讓網友直呼是「金剛芭比」,大膽的行徑,也有網友說「應該是大冒險輸了」。(隋昊志/綜合報導)
【獨家】撿屍猥褻正妹 義大前捕手判刑7個月
9/15/2014 11:15:00 AM
職棒義大犀牛隊前捕手江子健去年5月與友人郭昶宏在KTV喝酒後,將一名酒醉的林姓正妹帶到摩鐵摸胸並企圖性侵,林女驚醒提告後,2人各賠25萬元達成和解,台北地院昨依乘機猥褻罪判江男7個月徒刑、緩刑3年,郭男則獲判無罪;仍可上訴。
檢警指出,被害人林女(28歲)身高約160公分、皮膚白晰、身材豐滿。去年江男(25歲)與郭男同赴錢櫃KTV唱歌時,認識郭的學妹林女,當天林女喝太多醉倒,竟遭到江、郭2人帶到汽車旅館休息,林女察覺胸部遭人撫摸而驚醒,發現江將正想動手脫她褲子,當場破口怒罵,2人才載她返家,事後林女在男友陪同下報警。
江男堅稱是林女主動親他,但他願賠25萬元和解,郭男也已付25萬元和解。法官認定郭男僅開車載江男與林女到摩鐵,未猥褻林女,僅判江男有罪。(法庭中心╱台北報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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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狗仔偷拍】制服美少女 清涼冰淇淋照流出
9/15/2014 11:20:00 AM
18歲青春無敵、高中私校美少女、擁有200元正能量的歐陽妮妮,先前被拍到跟同劇演員傳出曖昧情,該男就是「東學吸毒」柯震東的好哥兒們王大陸,前幾天記者在威秀例行巡邏,在信義威秀巧遇歐陽妮妮穿著校服逛街,私下不像平日上鏡濃妝豔抹、刻意展現超齡的成熟,她素顏而清純、長髮且樸實,穿著運動服外套搭配短褲,就是一種氣質學生妹的節奏,她趕流行詢問iPhone6手機,還和跟友人一起看午夜場電影,趁著電影開演前的空檔吃冰、滑手機打發無聊時光。
冰淇淋送上桌,歐陽妮妮立刻心花朵朵開,一口冰淇淋一臉大滿足,雖然沒有穿著清涼的夏日風情打扮,看著她埋頭吃完冰淇淋後,含著湯匙意猶未盡的俏皮模樣,眼睛笑彎彎,舉手投足,早就融化鋼鐵硬漢、宅男們的心,夏日的尾聲,搭配清純學生妹吃冰套圖暑意全消,偷看她吃冰的宅男人生又再度燃起希望,她發現跟拍,否認和王大陸交往,面對記者嬌羞公開擇偶條件:「就我把拔……把拔喜歡我就喜歡!」濃濃的戀父情結,肉麻、撒嬌、通通不用錢,寶貝女兒永遠都能拿老爸充當感情的擋箭牌。更多精彩內容及青春無敵正妹照片,請看今日《蘋果》。(特勤組/台北報導)
【獨家】路邊違停害騎士撞癱 車主判賠2千萬
9/15/2014 11:20:00 AM
真的不要亂停車!新北市唐姓男子2011年11月晚間,因貪圖方便,把轎車違停在新台五路二段上,自己下車去吃消夜,沒多久周姓機車騎士行經該處,遭對向違規左轉的計程車撞上,周男當場飛出,連人帶車撞上唐男轎車,因此成了植物人。法院認定肇事逃逸的計程車林姓駕駛、違停的唐男都得負責,日前判決2人及計程車行須連帶賠償2076萬元。
周母受訪時難過地說:「判賠再多的錢,都無法挽回我兒子!」周母說,兒子癱瘓後,陸續帶他做過很多治療,3年來已花了至少500萬元,為了兒子她辭掉工作全心照顧兒子,只盼望有一天兒子能重新站起來。
判決指出,案發當晚周男(18歲)下課後從基隆市騎機車回家,在新台五路二段遇到林姓計程車駕駛(49歲)違規左轉,周男閃避不及被撞飛7公尺遠,撞上路旁違規停在紅線上的唐男轎車,再滑進轎車底盤下,送醫後因腦幹、脊隨損傷,導致四肢癱瘓。
唐男供稱,當時他貪圖方便,違規停車在小吃店門口,不料10分鐘後聽到巨大聲響,驚見發生車禍,還主動打電話報案叫救護車,救護車一度開過頭,他還跑去追車,事後卻遭索賠上千萬元,他無法接受。至於肇事的林男當場逃逸,之後才投案。
法官認為,唐男違規停車在先,才導致周男的機車無法靠右側行駛,被林男從對向違規左轉撞擊,此外也無法排除周男的傷勢,是因二度撞擊路邊違停的唐男車輛所致,因此認定林、唐兩人都有過失,依肇事逃逸罪、業務過失重傷害罪,判林男1年4月徒刑,另依過失致重傷害罪判唐男拘役55日,得易科罰金,刑事部分均已確定。
民事部分,法院審酌後認定,唐男、林男兩位肇事駕駛跟林男所屬的計程車車行,都須負起連帶賠償責任,總計須賠償周男醫藥費、看護費與精神慰撫金等共2076萬元。民事部分仍可上訴。(吳珮如/台北報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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